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第三十批)

日期:2021-10-04 18:30    来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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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三十批信访举报件共计15件(其中来电9件,来信6件)。截至10月4日,已办结8件,阶段性办结7件,未办结0件,现予以公开。

办理情况:责令整改5家,立案处罚0家,罚款金额0万元。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SD202109240033

举报人对D2SD202108300016案件的处理不认可,举报人坚持认为地方没有做任何处理,不作为。

烟台市莱山区

其他污染

9月25日,莱山区组织莱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针对D2SD202108300016案件反映的问题,8月31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莱山街道办事处共赴现场进行逐项核实。现场情况与举报人描述不符。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别于8月31日、9月21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塘水质进行检测,结果均符合GB3838-2002Ⅴ类(农业用水区)水质标准。举报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2

D2SD202109240022

赵家庄村水库被开发商盖楼时将水库推了2-3米,造成水库水位上涨,与地下水持平,村民无法饮用水;村干部赵某海将村内的下水管道改造,在管道改造之后盖了一个井盖,盖好之后下水管道总会散发臭味。

烟台市海阳市

9月25日,海阳市组织东村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赵家庄村水库被推了2-3米,造成水库水位上涨,村民无法饮用水”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4月,彤利·海阳之星开发商进行新农村改造项目建设,因水库西侧道路过窄,开发商对部分道路进行拓宽,向东填埋水库两米,以方便居民农业生产及出行需要,导致水库水位小幅上涨。水库北有大口井房一处,用于社区居民生活用水,不影响村民饮水。
  2.信访反映的“村干部赵某海将村内的下水管道改造,在管道改造之后盖了一个井盖,盖好之后下水管道总会散发臭味”问题,部分属实。赵某海现任赵家庄社区居委会委员,因母亲发生车祸,腰椎受损,无法居住楼房,2021年7月,对楼下车库进行改造,将自家生活排污管道接入楼区排污系统。修缮完毕后,在车库西侧道路安装一个井盖,方便管道疏通。现场无异味。  

部分属实

东村街道办事处会同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配合联动,加强水源地监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严禁破坏水库,影响水源的现象发生。

已办结

3

X2SD202109240107

虎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粉尘污染严重,凌晨开始生产,噪声污染。倒石粉残渣损害十几颗50多年黑松树。非法占用可耕地15亩建厂。

烟台市莱州市

大气

9月25日,莱州市组织夏邱镇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虎峰耐火材料厂位于莱州市夏邱镇溪家村南,距离村庄约270米,主要生产石英砂、石英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噪音,均位于密闭车间内;破碎、球磨工序有粉尘产生,配套安装5套脉冲除尘器。现场检查时企业停产,正在对设备进行检修。经调阅企业2021年二季度自主检测报告,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企业向西200米路北有零星松树,生产过程不产生石粉残渣,无损害松树现象。
  3.该厂区占地面积11.25亩,其中,7.34亩违法占地已进行了处罚,3.91亩土地已征收,正在办理供地手续。

部分属实

莱州市责成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夏邱镇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由夏邱镇政府督促企业办理供地手续。

阶段性办结

4

D2SD202109240082

之前来电反映的D2SD202109110022问题,对调查核实情况中的第一条“1.反映的危化品泄露区域,位于莱州市金仓街道仓北村水产品养殖区,养殖大棚用水全部来源于地下水。2017年11月王某辉育苗场淘汰燃煤锅炉,新上醇基燃料锅炉,王某辉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燃料油跑冒滴漏现象。2018年6月因吊罐过程中阀门损坏,导致燃料油泄漏”不满意,不是阀门损坏,是油罐罐体质量不好并且破裂导致的泄露;对调查核实情况中的第二条”2.自2018年5月起,信访人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地下水污染问题,莱州市先后委托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对养殖场区域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鉴定,结论为:信访人大棚养殖池内石油烃没有超过海洋生物质量标准;金仓街道仓北村受燃油泄漏污染区域的地下水的石油类含量不影响开展大菱鲆工厂化养殖“不满意,鉴定结果不准确,大棚养殖池内石油烃超过海洋生物质量标准,有2018年至2020年莱州市出具的鉴定报告,都是鉴定严重超标的,结果与事实不符;对调查核实情况中的第三条”2020年11月王某辉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案经莱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王某辉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2.24万元“不满意,对处罚不满意;对调查核实情况中的第四条”2021年9月12日,山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该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整体情况开展综合评估“不满意,不清楚是怎么评估的,也一直没有评估结果,之前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也一直告知在评估,至今未有评估结果。

烟台市莱州市

其他污染

9月25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公安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和金仓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经公安部门调查,2018年6月18日王某辉育苗场吊装醇基燃料储罐,在用潜水泵抽取燃料油的过程中,因输送燃料油的塑料钢丝管接头阀门处损坏,导致醇基燃料油泄漏。
  2.莱州市委托的山东海事司法鉴定中心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人名册,并通过山东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部备案;委托的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隶属于中国农业农村部,主要工作职能包含黄渤海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调查鉴定。莱州市仅委托上述两家机构开展鉴定评估工作,两家机构对结论负责。2018年至2020年莱州市未出具其他鉴定报告。
  3.2020年11月王某辉育苗场燃料油泄露事件已由莱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
  4.2021年9月12日山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场勘验,制定了调查方案,拟对该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整体情况开展综合评估。方案确定调查范围约2.114平方公里,共设置17个地下水点位,11个土壤点位。该方案已于9月23日通过专家评审,于9月25日全面启动调查,预计2个月内完成。

不属实


已办结

5

D2SD202109240037

烟台市莱阳市古柳街道办事处左家夼村西南谢有一自然形成的大沟(30米-40米深),长期有猪粪、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化肥厂内的垃圾也经常倾倒在里面,沟内污水是黑色和红色的,有异味,臭味大。沟内的树木也已经被填埋。村南侧的公路只修建了一半,只有往沟内运输垃圾的路段未修,道路是土路,被大型车辆压坏,有扬尘。此处大沟与恐龙化石博物馆直线距离不足5-6华里,大沟下面就是水库,认为存在水质污染。

烟台市莱阳市

土壤

9月25日,莱阳市组织古柳街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莱阳市莱穴路东、荆山路南,古柳街道左家夼村西南方向有一处自然荒沟,长约60米,宽约50米,最深处约10米,因地势低洼,今年雨水较多,形成一自然死水洼。
  1.信访反映的“左家夼村荒沟内长期有猪粪、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化肥厂垃圾,荒沟内污水呈黑、红色,异味大,荒沟内的树木被填埋”问题。左家夼荒沟周边确有部分生活、建筑垃圾、化肥厂建筑垃圾(因项目拆迁)堆积,无猪粪,自然死水洼中有生活垃圾漂浮物,有轻微异味。荒沟内有村民自种的少量树木,被周边的垃圾填埋。
  2.信访反映的“左家夼村南公路只修一半,只有往沟内运输垃圾的路段未修,道路是土路,被大型车辆压坏,有扬尘”问题。土路段属荆山路,因荆山路整修尚未完成,大车出入加之村庄道路坑洼不平,产生扬尘。
  3.信访反映的“大沟与恐龙化石博物馆直线距离不足5、6华里,下面是水库,认为存在水质污染”问题。荒沟距离恐龙化石博物馆约6公里,在荒沟的东面40米左右位置修有一鱼塘(非水库),饲养有鱼、鹅,鱼塘中定期投放鱼饵料和蔬菜加工废料。荒沟与鱼塘不连通,中间有40米左右的上山路阻挡,未发现荒沟中的水流入鱼塘情况。

基本属实

1.莱阳市人民政府责成古柳街道牵头,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结合村庄实际,于2021年10月中旬前完成对该荒沟存在垃圾的清运工作,待清运完成后对该荒沟进行填埋复垦,预计于2022年3月份完成。
  2.荆山路整修工作预计于2022年5月1日前完成,在此之前,对土路段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责成古柳街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加强对该区域的常态化监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影响周围环境。

阶段性办结

6

X2SD202109240169

1.2021年5月开始,贺某强、贺某胜在夜里将污水排放在村东水牛栏水库,导致水源被严重污染问题,区环保局以及政府部门组织了几十辆污水车,从9月8日开始往区污水处理厂运送污水,举报人希望将水库里有污染的粪便和淤泥清理。
  2.8月22日晚上7时许,贺某强往威海市初村地界西南村,一处名为“二道沟子”的山地转移掩埋了一晚上垃圾,当天夜里运垃圾的车牌号为鲁K55035。为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外收垃圾还有将近一半约7000-10000立方米没有清除,养殖粪便至今未清理全部用土掩盖。

烟台市牟平区

土壤

9月25日,牟平区组织姜格庄街道办事处、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贺某强、贺某胜将污水排放在村东水牛栏水库,政府部门从9月8日开始往区污水处理厂运送污水,希望将水库里粪便和淤泥清理”问题,部分属实。牛栏水库实为一个小水塘。2021年8月1日,姜格庄街道、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发现该处东侧有倾倒畜禽粪便现象,且部分被雨水冲刷至水塘,导致水体污染。对此,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姜格庄街道组织对水塘内的水体进行治理,通过罐车将该水塘的污水运送至牟平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该水塘污水已清除,水塘底部有干枯杂草和淤泥,未发现粪便。9月22日,姜格庄街道办事处开始组织对水塘进行清淤作业。
  2.信访反映的“贺某强往‘二道沟子’的山地转移掩埋了一晚上垃圾。外收垃圾没有清除,养殖粪便至今未清理全部用土掩盖”问题,部分属实。2021年7月31日,北松山村贺某强在该村一水塘南侧提供垃圾倾倒场地,有人将初村镇旧村改造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运至该场地倾倒。对此,姜格庄街道办事处要求贺某强予以清运。经初步查证,贺某强雇用“鲁K55035”车辆对该处倾倒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运至村南砖厂一沟内进行倾倒(共两车),未往“二道沟子”(实为牟平区与威海市交界“四角山”东坡)倾倒。对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上述两起倾倒垃圾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场“四角山”东坡场地已平整,西、北侧为山林,未发现垃圾堆放。
  3.信访反映的“约7000-10000立方米没有清除,养殖粪便至今未清理全部用土掩盖”问题,外收垃圾已于9月16日前全部清除,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现场养殖粪便未用土掩盖,并于9月27日清运至临时场所集中堆放发酵,堆存场所采取了“三防”措施,下步将还田利用。

部分属实

针对水塘底部的干枯杂草和淤泥清理工作,姜格庄街道原计划9月27日完成,但因天气持续降雨,预计10月7日完成。

阶段性办结

7

D2SD202109240021

烟台市海阳市发城镇湖西村、南柳村、亭子口村、前儒林村、大夼村沿线文莱高速中铁11局施工标段,在施工时存在大量的建筑垃圾,一直无人清理。

烟台市海阳市

土壤

9月25日,海阳市组织发城镇政府、自然资源局、公路养护中心、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发城镇文莱高速施工存在大量的建筑垃圾无人清理”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大夼村实为八夼村。文莱高速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年底建成通车。施工时产生弃土石方约200万方,分别堆放在发城镇13个弃土堆放点,其中2处堆放点(含信访反映的前儒林庄村)现已完成复耕,其余11处堆放点(含信访反映的湖西村、南柳村、亭子口村、八夼村)已制定整改方案,9月25日,发城镇政府已聘请第三方国土测绘机构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弃土堆放点土石方量完成测量。现场无其它建筑垃圾。

部分属实

发城镇政府会同文莱高速烟台项目办和海阳市文莱高速项目指挥部采取以下措施:
  对尚未完成复垦整改的堆放点加快整改,确保2022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达到耕种和绿化条件。

已办结

8

X2SD202109240312

烟台市芝罘区南沟街44号楼南5米处建筑垃圾成堆,垃圾堆的越来越高。

烟台市芝罘区

土壤

9月25日,芝罘区政府组织东山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烟台市芝罘区南沟街44号楼南5米处建筑垃圾成堆,垃圾堆的越来越高”问题,属实。南沟街44号楼南为原小报童大院改造项目,两者之间有约3米高的围墙进行分隔。2020年5月,项目正式启动拆改,项目总面积2.16万平方米,包含主体建筑4栋,沿街双层门房2栋。拟打造为涵盖酒店、文教、影视、潮流商业等多元业态的文创产业园区,目前项目仍在装修改造阶段尚未完工,施工方将一部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在院内空地内(离南沟街44号楼较近),未及时清理。

属实

东山街道办事处责成项目方和施工方有关负责人立刻进行整改,目前已将院内堆积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下步,东山街道办事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强化巡查监督。成立由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市容办、投促中心组成的督导组,每天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街道分管领导每周调度,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定期实地抽查,确保施工方做到建筑垃圾日产日清。
  2.严格现场管理。教育引导项目施工负责人,增加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规范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和周边隔离措施,并强化施工噪音、工地扬尘等问题的自查自检,规范施工流程和方法,确保不出环保问题。
  3.深化网格管理。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南沟社区网格员、网格联络员定期进行实地查看,建立起完善的日常监督反馈机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已办结

9

X2SD202109240292

烟台港务局港口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尾气,污染环境。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

9月25日,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烟台市环境执法支队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问题属于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通用码头分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7日,为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主营范围包括:散货、件杂货的装卸、储存、中转等业务;开展灌包、混配等延伸和辅助服务;集疏运体系建设;以及负责部分临港产业的装卸服务业务。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共有非道路移动机械185台,所有机械完成备案登记及环保号码喷涂工作,其中102台机械已完成排气自检,排放合格的93台,9台排放不合格的已停止使用,并集中停放在专用区域并设置标识,83台尚未检测。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3日接到过该问题的投诉,9月24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有3台叉车、1台正面吊车正在作业,经查验均已备案登记。经烟度排放检测,3台叉车排放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限值,正面吊车排放符合规定限值。
  3.9月25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单后,再次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有1台吊车、1台铲车和1台挖掘机正在作业,经查验均已备案登记;经烟度排放检测,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均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限值。

部分属实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措施:
  1.对超标排放的三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立案处罚;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通用码头分公司尽快完成剩余83台机械的检测,并要求烟台港集团举一反三对企业全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1月底之前完成自检排查,对不确定达标排放的不予使用;发现未备案登记或者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清退出场;对检测不合格的,进行维修治理或淘汰

阶段性办结

10

X2SD202109240306

栖霞市恒山路国道S209鑫源焊接材料公司大院内,有人从事玻璃清洗及加工,直排污水,物料露天堆放。

烟台市栖霞市

9月25日,栖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松山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反映的洗玻璃企业为烟台市怡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环评审批、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该企业租赁山东鑫源焊接材料公司闲置厂房从事玻璃清洗,主要是碎玻璃分拣、破碎、除杂,配套了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闭路循环回用于生产,厂区周边无废水排放口,未发现污水外排情况。车间内存在跑冒滴漏现象;露天堆放的物料进行了遮盖,但厂区内存在卫生死角。

部分属实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栖霞分局责令该企业对车间内跑冒滴漏问题进行停产整改,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2.栖霞市松山街道办事处责令该企业对厂区卫生死角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厂区整洁。

阶段性办结

11

X2SD202109240251

芝罘区新建西巷万力皮草城,每天晚上9点至凌晨4点有低音炮重低音噪声污染,持续一年了。烟台汽车总站斜对面烟台大商乐园建设工地长满荒草,沙石泥土裸露,一刮风附近都是灰尘,影响环境卫生。

烟台市芝罘区

噪音

9月25日,芝罘区政府组织通伸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芝罘区新建西巷万力皮草城每晚9点至凌晨4点有低音炮重低音噪声污染”问题,通伸街道工作人员于9月25日、26日夜间10点和12点两个不同时间段进入万力皮草城楼内不同楼层进行查看,未发现噪声污染问题。9月26日下午,通伸街道工作人员分别走访了万力皮草城2个业主和该楼安保人员,均表示没有感觉到低音炮响声。
  2.信访反映的“烟台汽车总站斜对面烟台大商乐园建设工地长满荒草,沙石泥土裸露,一刮风附近都是灰尘,影响环境卫生”问题,该处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原有防尘绿网覆盖,由于原防尘网覆盖时间较长,存在老化破损现象,加上近期雨水和大风天气多,造成部分覆盖区域破损裸露。

部分属实

芝罘区住建局于9月26日现场约谈烟台大商乐园项目负责方,要求加紧铺设防尘绿网。9月29日已覆盖完毕。

已办结

12

D2SD202109240027

诸由观镇韵诚经贸有限公司租赁长恒水泥厂存储加工粉煤灰,造成粉尘污染,没有环评手续,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一直未解决。

烟台市龙口市

其他污染

9月25日,龙口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诸由观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韵诚经贸有限公司租赁长恒水泥厂存储加工粉煤灰,造成粉尘污染,没有环评手续”问题。信访反映的企业为龙口市韵诚经贸有限公司,位于龙口市诸由观镇程家村。该企业从事粉煤灰、炉渣、石子、建筑材料等批发、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罐车道路运输,无粉煤灰加工作业业务。2019年11月,该企业灰渣应急仓库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租赁原龙口市长恒水泥有限公司部分厂区,用于粉煤灰、炉渣等应急仓储。2021年1月1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该项目不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无粉煤灰生产加工设备,未进行粉煤灰装卸作业,粉煤灰密闭贮存于库房、立仓内,粉煤灰库安装有布袋除尘器、水雾喷淋设施。
  2.信访反映的“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一直未解决”问题。2021年4月、6月、7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接到省环保督察、12369热线、龙口市信访局关于龙口市韵诚经贸有限公司污染转办件,均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回复了办理情况,同时督导企业增加了水雾喷淋设施,厂区地面进行了硬化,强化了防尘措施。同时,经日常巡查抽查,未发现有扬尘现象。2021年7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监督性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

部分属实

1.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诸由观镇政府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扬尘管控。
  2.烟台市生态环境局龙口分局、诸由观镇政府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导企业持续规范提升扬尘防治水平,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已办结

13

D2SD202109240070

门楼街道东陌堂村南侧的山被村民唐某广破坏植被和山体建盖的三四十间房,认为破坏山体。

烟台市福山区

生态

9月25日,福山区政府组织区自然资源局、门楼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区域曾为济南铁路局旺远货运场站,后因铁路方面原因关闭。1992—1993年,该处承包人东陌堂村民唐某广在该处建设34间房屋。经自然资源部门查阅案卷,该处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时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
  2.2000年前后,因修建烟青一级路,施工方调用此处山体土方用于道路两旁绿化带回填土,9月25日现场调查时,该处已自然复绿。
  3.该处不存在破坏植被和山体建房的情况。

部分属实

门楼镇政府通过网格化排查,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严防破坏山体和乱搭乱建等行为。

已办结

14

D2SD202109240036

谭格庄镇吕家庄村东北侧的耕地里有不明人员进行挖地采石,大车往外拉运石头时,道路被压的坑坑洼洼,无人处理。

烟台市莱阳市

生态

9月25日,莱阳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谭格庄镇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吕家庄村东北侧的耕地里种植果树、玉米、花生等农作物,未发现有挖地采石行为。信访反映的道路属于连村的乡村道路,是周边村庄通往县道的主要通道,该道路修建已有二十余年,出现老化现象,周边村庄大小车辆均通过该道路通行,再加上路莱线维修,通往栖霞市的运输车辆也会从这里经过,致使道路经过长期碾压出现坑坑洼洼的问题。该道路已被莱阳市交通运输局列入2021年农村四好道路项目,将于今年10月进行道路施工,年底竣工通车。

部分属实

莱阳市人民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局、谭格庄镇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与管控,尽快开工建设、争取早日竣工通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谭格庄镇加强对该区域的巡逻监管,确保不发生偷挖偷采问题。

阶段性办结

15

D2SD202109240029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西孙哥庄村,地下水被污染,灌溉后导致作物死亡,农业局调查后表示水质不达标,但是未告知水质被污染的原因。

烟台市莱州市

9月25日,莱州市组织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莱州市农业农村局、沙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2021年8月23日,农业农村局接农户电话求助,反映玉米出现病害。农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沙河镇西孙哥庄村东南玉米地,涉及农户8户,面积约43亩,同一眼灌溉井浇灌后,玉米中下部叶片黄化、边缘干枯,玉米秃顶籽粒不饱满,根系腐烂,植物叶片无病虫斑,排除病虫害及大气污染影响。周边用其他灌溉水井灌溉的玉米长势良好,受害地块边界清晰,初步认为玉米死亡与灌溉水有相关性。
  2.8月28日下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委托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水井取样,进行常规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氯离子、溶解性总固体超出灌溉水标准;期间多次对周边企业进行排查,无产生生产废水的企业。
  3.9月26日,莱州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水井水质进行全指标检测,并对土壤进行检测,预计10月7日出具检测结果。

属实

沙河镇政府会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农业农村局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检测结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编制土壤和地下水水质修复方案,严格组织实施。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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